4R4P导读:“道德绑架”与人性道德、贫富贵贱无关,与世人理性责任思维认知相关!
这几年发生的“道德绑架”曝光事件越来越多,人们开始对这种现象进行批判与反思,但很多观点并没有认知“道德绑架”现象的本质原因,过度抨击只能是治标不治本。
常见的道德绑架心理包括:既然你是富人,你就应该捐款帮助穷人,不捐款就会遭他人谴责为富不仁,没有社会同情心;你是有钱的人,做这事就不应该收钱,收钱就会遭到他人的攻击;他那么有能力,就应该帮助我们,不帮忙我们就要骂他自私没有团队意识;他平时那么热心,这件事就应该由他去做,他不做就是他平时虚伪表现。
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“道德绑架”?
顾名思义“道德绑架”是用圣人的道德标准去要求他人做自己不愿意或不情愿做的事情,如果他人不就范或不做,这些人习惯打着道德的旗号、人性的制高点去攻击他人、谴责他人,最终用道德逼人就范,从而达到自己的各种目的或意图,但这种行为本身就不道德却也不犯法,我们把这种行为称之为“道德绑架”。
“道德绑架”和“法律绑架”形成对立的关系。“法律绑架”是在法律框架内绑架他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,这种绑架行为是触犯法律框架,明显属于违法行为。
我们用人称视角来理解什么是“道德绑架”,这样一来“道德绑架”可以分为两层意思:
第一层意思是你被别人用“道德”标准要求去做自己不情愿的事,这层意思是被人用道德绑架了;
第二层意思是你用“道德”标准逼他人就范去做某事但不犯法,这层意思是你自身行为用道德绑架他人。
网络中把那些习惯用道德绑架他人的群体,归纳为思想觉悟低、社会资源占有少而不公的群体。
其实,对于这种归类是有失公允的。“道德绑架”本质上是人们缺乏对于责任的边界问题的理性认知障碍问题。某种程度上讲,“道德绑架”并不是穷人和思想觉悟低的“专利”。如果我们始终对于责任的含义缺乏理性认知,人人都会用道德绑架他人或被他人道德绑架。
广义的道德绑架现象还包括利用情感、利益、善良品性、利益关系绑架,这里包括一切可以利用的亲情、友情、交情、同事情、爱情等利益或关系进行绑架。
这样说是有一定的根据的。我们小时候谁没有赖着父母买礼物、买玩具;“二胎政策”后,有些孩子用逃学甚至自杀“绑架”父母不准生二胎;员工用企业文化“绑架”老板发各种节假日福利与带薪旅游;朋友利用结拜兄弟情谊“绑架”朋友……
“道德绑架”归根结底是我们无法正确判断责任的“应该做”、“努力做”、“选择做”与“必须做”的边界问题,和人性道德无关,和责任边界思维相关。所有的“道德绑架”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把他人的“应该做”、“努力做”、“选择做”统统当成“必须做”的责任边界混淆的思维问题。
常见的“道德绑架”是因为我们把三种责任思维混淆后而产生的常见非理性责任现象。
一,把“应该做”当成“必须做”的“道德绑架”现象
首先我们来认识什么是“应该做”,“应该做”是一个人的义务责任R3的范围,“义务”一词在这里是“自愿、自发、不索取报酬,更不能不强制要求”的意思,义务责任R3在道德、文化或情感框架下的隐性要求下的责任,行为人在“应该做”框架下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“可做,可不做”,做了就是义务责任高阶R3(+1),不做就是义务责任低阶R3(0)。
“必须做”是一个人的角色责任R1的范围,每一个人都有特定的角色,不同的角色在特定的法律法规、制度等正式体系下有强制的责任要求,行为人必须去做,不做就会受到相关制度法规的制约与惩罚。因此“必须做”的做了就是角色责任高阶R1(0),没做或违反就是角色责任低阶R1(-1)。
我们大部分的“道德绑架”责任思维,就是把他人“应该做,可做可不做”的义务责任高阶R3(+1)“绑架”当成“必须做”的角色责任高阶R1(0);相反,也就是自己的义务责任高阶R3(+1)被他人“绑架”当成“必须做”的角色责任高阶R1(0)。
对于这类“道德绑架”责任现象我们可以用责任公式表达我们的责任混淆的现象:
R3(+1)=R1(0),R3(0)=R1(-1)
一句话,你做了就是本分,不需要感激,这是你应该的(严格意义会认为必须的);不做就是你的不对,不仅仅会谴责,可能会用各种手段制裁。
常见的“道德绑架”责任现象公式“R3(+1)=R1(0),R3(0)=R1(-1)”包括:企业员工绑架企业福利,老人坐公家车打不让座的年轻女性,朋友之间的帮忙,同事之间的工作分工与协作等各种责任混淆现象。
因此说,“道德绑架”与人性道德无关,与理性责任思维提升相关!只有真正理解了什么是角色责任,什么是能力责任,什么是义务责任,什么是原因责任,才能够理性看待“道德绑架”的责任混淆现象。